各地监理工程师题目

各地监理工程师题目


案例分析题(共有6题)

第题:某工程的桩基工程和内装饰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价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负责招标。施工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A单位分包桩基工程施工。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审查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后,总监理工师在工程工报审表中签署了同意开工的审核意见,同时签发了工程开工令。
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时发现,有A、B两家桩基工程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经调查核实,为了保证施工进度,A单位安排B单位进场施工,且A、B两单位之间签了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中明确主楼区域外的桩基工程由B单位负责施工。
事件3: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一批工程材料提前运抵现场后,临时放置在现场备用仓库。该批材料使用前,按合同约定进行了清点和检验,发现部分材料损毁。为此,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建设单位重新购置损毁的工程材料,并支付该批工程材料检验费。
事件4: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工作启动后,施工单位在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的招标方案中提出的:
(1)允许施工单位的参股公司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本地类似工程业绩;
(3)招标控制价由施工单位最终确定;
(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中标人;
(5)由施工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工程开发令,不妥。 正确做法: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中签署同意开工的审核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事件2中,A,B两单位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该事件的处理程序

参考答案:1)AB两单位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 理由:该合同是分包后再分包,属于非法合同。 2)监理机构应当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A单位整改,停止非法分包,B单位人员限时离场,对B单位已经施工部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A单位可以继续施工,检验不合格,A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成复查意见。


逐项回答事件3中施工单位的要求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施工单位的要求合理。 理由:建设单位负责购买的材料按合同约定进行了清点和检验前,保管责任是建设单位的,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


遂项指出事件4招标方案中的提法是否妥当,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允许施工单位的参股公司参与投标,妥当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本地类似工程业绩,不妥 理由:以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中标条件,属于以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招标控制价由施工单位最终确定,不妥 理由: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分包工程,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工作、评估结果应报送发包人批准。 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中标人,妥当 5)由施工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妥当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妥 理由:依法分包的工程,需要招标的,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订合同,本工程分包单位应和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


第1题:某监理公司为了使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准确、齐全地得到收集和整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文件的管理。为此,监理公司制定了如下具体实施内容:
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责成负责合同管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监理资料要随时归档;
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移交。

监理单位填写的建设工程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参考答案:监理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档案的依据是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指出具体实施内容中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参考答案:具体实施内容中的不妥之处是: (1)“责成合同管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收集、整理、归档’’不妥。改正:“应由专人负责”。 (2)“ 监理资料要随时归档”不妥。改正:“应在每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3)” 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移交’’不妥。改正:“应移交建设单位”。


第2题:背景材料:
(一)某业主计划将拟建的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委托光明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合同签订以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制定监理规划问题进行了讨论,有人提出了如下一些看法:
1监理规划的作用与编制原则:
(1)监理规划是开展监理工作的技术组织文件;
(2)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3)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符合监理合同、项目特征及业主的要求;
(4)监理规划应一气呵成,不应分阶段编写;
(5)应符合监理大纲的有关内容;
(6)应为监理细则的编制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
2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3)监理单位的经营目标;
(4)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
(5)监理范围内的工程总目标;
(6)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7)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8)合同管理;
(9)信息管理;
(10)组织协调;
3监理规划文件分为三个阶段制定,各阶段的监理规划交人业主的时间安排如下:
(1)这么高阶段监理规划应在设计单位开始设计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业主;
(2)施工招标阶段监理规划应在招标书发出后提交给业主;
(3)施工阶段监理规划应在正式施工后提交给业主。
(二)在施工阶段,光明监理公司的施工监理规划编制后递交了业主,其部分内容如下:
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质量的事前控制内容如下: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2)……
(3)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①审查总包单位的资质;
②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4)……
(5)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①工序完成后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者;源自:建设工程教育网
②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采取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③擅自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或批准的工程材料;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
⑤擅自将工程分包;
⑥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⑦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而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
⑧其他对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审核签证施工措施费,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3)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支出费用的分析比较;
(4)准确测量实际完工工程量,并按实际完工工程量签证工程款付款凭证;
问题:

监理单位讨论中提出的监理规划的作用及基本原则是否恰当,其基本内容中你认为哪些项目不应编入监理规划?

参考答案:这些看法有些正确,有些不妥(监理规划作为监理组织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的技术组织文件)。不妥之处如下: 第2条的基本作用是不正确的,因为在背景材料中给出的条件是业主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实施阶段的监理”,所以监理规划就不应仅限于“是指导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这一作用。 监理规划的编制不但应符合监理合同、项目特征、业主要求等内容,还应符合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中,往往工期较长,所以在设计阶段不可能将施工招标、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一气呵成”地编就,而应分阶段进行“滚动式”编制,帮第(4)条款不妥。 其他两条原则正确。因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是监理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编制的系列文件,具有体系上的一致性、相关性与系统性,宜由粗到细形成系列文件,监理规划应符合监理大纲的有关内容,也应为监理细则的编制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 所讨论的监理规划内容中,第2条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第3条监理单位的经营目标和第4条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等内容一般不宜编入监理规划。


给业主提交监理规划文件的时间安排中,你认为哪些是合适的,哪些是不合适或不明确的?如何提出才合适?

参考答案:监理规划计划分阶段进行编制,在时间的安排上: (1)设计阶段监理规划提交的时间是合适的,但施工招标和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提交时间不妥。 (2)施工招标阶段,应在招标开始前一定的时间内提交业主施工招标阶段的监理规划。 (3)施工阶段宜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一定的时间内提交业主施工阶段监理规划。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应掌握和熟悉哪些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参考答案:监理工程在施工阶段应掌握和熟悉以下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1)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2)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3)监理合同及工程承包合同; (4)工程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规程; (5)业主对工程有特殊要求时,应熟悉有关控制标准及技术指标。


监理规划中规定了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查,请问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资质应安排在什么时候审查?

参考答案:监理规划中确定了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总饭单位的资质审查应安排在施工招标阶段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时,并在评标时也对其综合能力进行一事实上的评审。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应安排在分包合同签订前,由总承包单位将分包工程和拟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材料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总承包单位与之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如果在施工中发现总包单位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擅自将工程分包,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置?

参考答案:如果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前段时间未经监理单位批准而擅自将工程分包,根据监理规划中质量控制的措施,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或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可责令施工单位停工处理,而不能由监理工程师随意责令施工单位停工。


你认为投资控制措施中第几项不完善,为什么?

参考答案:在监理规划的投资控制四项措施中,第(4)条不够严谨,首先,施工单位“实际完工工程量”不一定是施工图纸或合同内规定的内容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工程量,即监理工程师只对图纸或合同或工程师指定的工程量给予计量。其次,“按实际完工工程量签证工程款付款凭证”应改为“按实际完工的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认可的工程量签证工程款付款凭证”。只有合格的工程才能办理签证。


第3题:某监理单位,资质等级为丙级,该监理单位通过熟人关系取得一幢26层综合大楼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为二等房屋建筑工程。该工程建设项目预算造价为2亿元人民币,监理费的取费费率为0.8%~1.2%,双方所签订监理合同中规定,建设单位支付监理单位的监理酬金为80万元人民币。此外,建设单位还以本单位工程部人员参加监理进行合作监理为由,让监理单位给建设单位回扣人民币10万元。

监理单位行为有哪些违反国家规定?

参考答案:监理单位的行为存在如下问题: (1)该监理单位越级承接监理业务,该监理单位为丙级资质,只能承接三等的房屋建筑工程,而该大楼为二等房屋建筑工程。 (2)监理收费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该工程预算2亿元,监理酬金应收工程预算的0.8%~1.2%,按规定的下限计算,也至少应是160万元人民币,但该监理单位只收80万元人民币仅占0.4%.属于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它扰乱监理市场,应予以制止。 (3)以合作监理为由,给建设单位回扣亦属不正当经营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并且,所谓合作监理是指监理单位之间的合作。


上述违反国家规定的监理单位应受到何处罚?

参考答案:上述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4题: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工程按期进入安装调试阶段后,由于雷电引发了一场火灾。火灾结束后48小时内,G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通报了火灾损失情况:工程本身损失150万元;总价值100万元的待安装设备彻底报废;G施工单位人员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1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其他单位临时停放在现场的一辆价值25万元的汽车被烧毁。另外,大火扑灭后G施工单位停工5天,造成其他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以及必要的管理保卫人员费用支出1万元,并预计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损失情况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属实。
问题:

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以第45天不符合规定。 (2)不妥之处: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另行签订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案例中降低中标价的10%属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 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所以招标人以投标人是外地企业的理由排斥潜在投标人是不合理的。


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理由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中,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参加。 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正确做法: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不能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2)不妥之处: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理由: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正确做法:至少有4人是技术经济专家。


判别B、D、F、H四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B、D、F、H四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的判断。 (1)B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 理由: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应作废标处理。 (2)D施工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 理由:投标报价大写与小写不符属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修正后仍属有效投标书。 (3)F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 理由:检验标准与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属未作实质性响应的重大偏差。 (4)H施工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 理由:某分部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属细微偏差,应为有效标书。


安装调试阶段发生的这场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指出建设单位和G施工单位应各自承担哪些损失或费用(不考虑保险因素)?

参考答案:(1)安装调试阶段发生的火灾属于不可抗力。 (2)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费用包括:工程本身损失150万元;其他单位临时停放在现场的汽车损失25万元;待安装设备的损失100万元;必要的管理保卫人员费用支出1万元;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 (3)G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费用包括:G施工单位人员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1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大火扑灭后G施工单位停工5天,造成其他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


第5题:某实行监理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于2005年11月底向中标的监理单位发出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价为280万元;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后,于2006年1月10日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约定:合同价为260万元;因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每延长一个月增加监理费8万元;监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期26个月。
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6年2月10日,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事件2:由于吊装作业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部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送现场监理员签收。吊装作业前,起重机司机使用风速仪检测到风力过大,拒绝进行吊装作业。施工项目经理便安排另一名起重机司机进行吊装作业,监理员发现后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该专业监理工程师回答说:这是施工单位内部的事情。
事件3:监理员将施工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交给总监理工程师后,发现现场吊装作业起重机发生故障。为了不影响进度,施工项目经理调来另一台起重机,该起重机比施工方案确定的起重机吨位稍小,但经安全检测可以使用。监理员立即将此事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总监理工程师以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就实施为由,签发了停止吊装作业的指令。施工项目经理签收暂停令后,仍要求施工人员继续进行吊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称工期紧迫,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收回吊装作业暂停令。
事件4: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总工期延误5个月,监理服务期达30个月。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32万元,而建设单位认为监理服务期延长是施工单位造成的,监理单位对此负有责任,不同意增加监理费。
问题:

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事件1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以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经协商后确定合同价为260万元。 正确做法:应以监理中标价280万元作为合同价。 (2)不妥之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后于2006年1月10日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正确做法: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即2005年12月底)订立书面合同。


指出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对违章进行吊装作业置之不理。 正确做法: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停止吊装作业。


指出事件2和事件3中施工项目经理在吊装作业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1)事件2中项目经理在吊装作业中的不妥之处:在风力过大的情况下安排起重机司机进行吊装作业。 正确做法: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2)事件3中项目经理在吊装作业中的不妥之处:在未经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的前提下,要求施工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正确做法: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可进行吊装作业。


分别指出事件3中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1)事件3中建设单位的不妥之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收回吊装作业暂停令。 正确做法:不应该要求收回吊装作业暂停令。 (2)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没有及时将吊装作业情况报告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暂停施工指令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事件4中,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事件4中,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是合理的。 理由: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而与施工单位并没有合同关系,由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合同关系,对监理单位而言,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的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